沸沸扬扬的王子耀失联事件勉强告一段落了,涉嫌杀害他的3名同班同学也顺利落网,随之而来的是等待他们的审判。
虽然很多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都很悲观,觉得虽然事件非常恶劣,但考虑到是未成年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并不会重罚。
但对此,我却有不一样的看法。
因为性质太恶劣,过程太残忍,如果让3个少年犯逍遥法外,后果非常严重。
关于这一点,其实历史早就给过答案。
01 为什么说后果严重?
这并非危言耸听,因为今时早已不同往日了。
如果这样的事情放在10年,或者20年前,的确可以按照未成年保护法从轻发落。
但放到如今这个特殊的时代来看,情况就不同了——不仅要从重,并且要严格处理。
因为现在的网络信息过于发达,不仅是关心这件事的好人们在看着,那些潜在在角落的“小恶魔”也在观望。
如果这次3个少年犯能免于处罚,他们肯定就肆无忌惮了。
这并非恶意揣测,或者进行故意中伤,一些类似的情况证实了这点。
远的暂且不谈,就说最近1年发生的事,大家就会发现女性对男性的诬告越来越严重。
从清华“腚姐”到川大张姓女学生事件,然后到“成都被诬陷地铁偷拍”…等等。
为何一些极端女性越来越肆无忌惮,就是她们算准了自己不会付出严重的代价。
这些潜在的少年犯也是如此!
如果它们发现,原来犯了这么严重的罪,闹得这么大都不用付很大代价,那么,他们的霸凌和作恶必然会升级。
也许听上去太杞人忧天,但历史似乎诉说着这悲惨的后果。
02 历史有哪些教训?
譬如2004年,13岁的男孩赵力宝糟蹋同村女孩,然后被告上法庭。
但因为年龄太小,只被判决赔偿9000元。
事后,赵力宝还不服气,直接冲到女孩家,当着女孩的面,将其活活砍死。
遗憾的事,最终只被判处1年半的劳教。
2010年广州番禺发生的“失踪小学女生遇害案”更是惨痛,在14周岁之前,当事人韦某木便已经实施了多起杀害、伤害幼童事件。
譬如在他13岁时,便掐死同村4岁男童,但因为未满14岁,被无罪开释。
仅仅过去一年,他又重伤6岁女童,被判6年。
最后,在6年以后,他不仅没改正,出狱后又杀害了一名11岁女童。
一些类似的案例已经证明了,给未成年改正的机会,并没想象中有效。
虽然大众的观点认为,孩子仍处于身心发展阶段,他们的可塑性比较强——只要通过合理的方式,肯定能够改邪归正。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以日本和英国威力, 进过矫治设施的青少年,成人后再次跟司法机关打交道的比率大约在,30-50%。
也就是说,几乎有3分之一或者一半的人回归社会了,还是会选择继续犯罪。
用脚趾头想想都有多可怕!
参考这3个少年犯,按照国外的数据,也就说其中一个人,未来还是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如果对他们不严厉处罚,下一个受害者,很有可能就是你,是我,或者是我们的孩子。
总而言之就是,全国的“坏小孩”都在等这个结果,全国的家长也在等这个结果。
如果正义不能得以伸张,犯罪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那么以此事件为开头,糟糕的事或将迅速涌现且难以遏制。
说白了就是,都到这个份上了,没有先例就开创先例,必须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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