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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男子非法逗留大马18年, 判监禁8个月兼鞭刑

(瓜登22日讯)大马移民局官员在上个月的突袭行动中,揭发一名孟加拉籍男子在没有任何文件情况下,非法逗留在大马长达18年之久。经过法院审判,最终该男子被判入狱8个月兼鞭刑。登嘉楼移民局局长莫哈末尤斯里指出,该37岁男子是在10月25日于甘榜 Nisan Empat被当局逮捕。

据了解,该孟加拉男子自19岁起,在未持有任何合法文件下入境且逗留在大马。“该孟加拉男子是24名非法入境人士之一,当中包括了11名印尼人、6名孟加拉人、3名缅甸人及4名巴基斯坦人,他们因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而被判刑。”

据悉,该孟加拉男子为了避免被移民局逮捕,经常四处躲藏,因此才得以在马来西亚非法逗留18年,最终在一场突袭行动中被逮捕,且被判鞭刑及监禁8个月。另外,他表示,执法人员在周二于瓜拉登嘉楼及瓜拉尼鲁斯区域执行“扫荡行动”期间,共有13名非法入境人士被逮捕。

今次的取缔行动是从下午12时开始展开为时7小时,期间共突袭8名外籍人士所聚集的场所。“一共有62名外劳被逮捕调查,其中13人被拘留,包括7名孟加拉男子和6名缅甸男子,年龄都介于19到45岁之间。”
他表示,所有被逮捕的非法入境人士已被送往至移民局阿基尔扣留营进行调查。他表示,所有雇佣及包庇非法入境人士可根据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6(1)(d)条文及同样法令的第55(B)条文被起诉。
“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可能会被判处高达5万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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