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修订助学补助实施方案 低保大学生每学年补助7500元
为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制度,近日,东莞市教育局修订了助学补助实施方案并正在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实施方案》,低保大学生每学年补助金额合计7500元,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大学生每学年补助3500元。
《实施方案》明确,纳入补助对象的低保学生是指东莞市户籍并获得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在校小学生、初中生、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技工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是指东莞市户籍并获得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在校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技工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
具体到补助标准,低保学生中的小学生每学年补助金额为1000元,初中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和住宿费共计2400元,高中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住宿费和学杂费共计4900元,中职生(含技工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住宿费共计2400元,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每学年补助住宿费和学杂费共计7500元。
对于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高中生(含中职生、技工生)每学年补助1500元;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每学年补助3500元。
受助学生助学补助资金,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分担比例,由市、镇(街道、园区)分担,分别列入市、镇(街道、园区)财政预算安排。受助学生每学年需要助学登记一次,登记受理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登记地点为户籍所在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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