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施全国首个《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管理规范》
据媒体消息,自12月起,深圳开始实施《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管理规范》,据悉这是目前全国首个关于小型消防救援站(以下简称小型站)建设管理的地方标准。
据了解,小型站是为适应构建网格化快速灭火救援体系的需要,由各级政府在街道、社区建立的小型化、规范化的消防救援站,是街道、社区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的驻扎基地,主要承担本地区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任务,并接受上级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应急救援工作。
《规范》按规模将小型站分为一类和二类,明确两类小型站建筑面积应为500至1000平方米,驻点人员数量16至35名,水罐/泡沫消防车2辆,并对灭火水枪、破拆工具及防护配件等消防救援器材配备规格作出指引。
值得注意的是,因城市建设等需要拆除现有小型站的,应先在附近合适位置新建站点,并将现有人员及装备等迁入后,再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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